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
负责人信息:
人员信息:高卫东、刘苹、罗凯丽、聂伊珊。
员额制检察官:刘苹。
联系电话:0813-470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