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余亩基本农田已全部复垦到位,村委会已解除了与承包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目前该土地已收回村集体流转,明年春播种粮一定没问题。”近日,一架无人机盘旋在璧山区大兴镇高桥村新垦土地上空,听着高桥村村委会的介绍,看到被毁基本农田又恢复了原貌,前来“回头看”的璧山区检察院干警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检察官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养殖污染案牵出一连串问题
2022年5月25日,璧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欧彬与区河长办开展“河长+检察长”联合巡查时发现,其负责的水口河上游水头沟有一股灰黑色的污水正直排河道,于是顺着污水沟渠查找源头,发现该污水来自一个大型牛蛙养殖场,随即将线索交办给该院公益诉讼部门。
接到线索后,该院公益诉讼部门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该养殖场不但未配置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污水处理设施,甚至未经许可,直接从河道取水喂养牛蛙。五月正值成蛙出栏季节,加上天气炎热,直排进河道的污水发灰发臭。排放的污水经检测,其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多项指标均未达到相应地表水排放标准,水质已经恶化为Ⅳ类水质,严重影响周围生态环境和水头沟河道水质。
在调查中,承办人还发现,该养殖场所占用土地用途是永久基本农田。2014年,骆某等人与高桥村村委会签订了十年的土地租赁协议用于农业生产经营,但骆某却瞒天过海,私自推平农田,开挖池塘,建设牛蛙养殖场,导致原土地耕作层或表土全部被破坏。
公开听证捋清职责

由于涉及监管部门众多,各单位之间职责存在交叉,为进一步明确职责,促进行政机关积极依法履职,修复受损公益,7月15日,欧彬就该养殖场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养殖牛蛙、污染水口河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案主持召开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听证会,会议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和公益诉讼观察员担任听证员,区相关行政机关、镇政府代表参加。
听证会上,与会人员围绕该养殖场未经许可取水、未配置与养殖规范相适应的污水处理设备、超标排放地表水、破坏基本农田等违法事实及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对各相关单位法定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形成整改合力。
7月21日,璧山区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针对检察建议的内容逐条剖析,结合养殖场实际情况,联合制定整治方案并积极整改。区水利局及时对养殖场取水设施进行拆除,对取水口进行了封堵,区生态环境局对养殖场污水进行了采样,教育引导养殖场采取清理污染物、增大湿地面积消纳污水、投放药物等临时补救措施,对水污染情况进行初步控制。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等部门实地调查核实养殖场占用基本农田等违法违规行为,多次组织联合执法。当地镇政府积极协助区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对养殖场业主开展思想教育。
期间,针对该养殖场业主正在采取临时补救措施,但污染情形并未完全消除、被侵占基本农田仍然处于未复垦状态的情况,璧山区检察院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多次组织召开现场会,对养殖场业主进行释法说理,对相关单位联合执法开展法律监督。通过耐心细致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该养殖场业主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8月2日,高桥村解除了与业主骆某等人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并与业主协商签订了养殖场关停协议,业主对毁损基本农田进行平场整治,达到了复耕条件。同时大兴镇镇政府还对养殖场附近水头沟河底淤泥进行了清理,并筹集资金加固了河堤。9月20日,养殖场已完成整治,经检测,该段水质已恢复至地表水Ⅲ类,水质明显改善。
“接下来,我院将继续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聚焦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助力建设宜居美丽乡村,促进乡村治理和法治建设,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欧彬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