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符峻峰的主持下,我院会同区住建局、区城管分局、区普明街道办事处、区市政公司等职能机构,针对我院向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高新区分局发出的绵高新检公建[2018]1号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跟进落实整改情况。
2012年,绵阳高新区市政公司在高新区虹苑路36-1号的铁道保护区边修建了一个垃圾收集点,即双碑垃圾收集点,主要承载双碑七组、八组、九组、十组、富安新居及新建的泰和新城、九洲又一城、阳光西雅图等小区居民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的临时储存。该垃圾收集点虽在两侧修建了防火墙、排污沟,在垃圾收集点门外放置了两个铁皮垃圾车,但因垃圾收集点过小、铁皮垃圾车少、处置垃圾不及时等,导致该处垃圾长期散乱堆放于垃圾收集点外的公路上,垃圾四季均散发恶臭、污水四流,遇雨天和夏季情况更甚,群众反映强烈,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我院经认真调查、核实,于2018年5月25日向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高新区分局发出了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集中清运处理和对该垃圾收集点进行搬迁的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会上,针对我院提出的检察建议,高新区城管执法分局局长、副局长、区普明街道办事处、区市政公司等相关负责人就该垃圾堆放问题治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最终形成了统一意见:
一是鉴于该垃圾收集点涉及居民户数较多,一旦关闭该垃圾收集点将对附近小区的垃圾堆放、清运产生重大影响,暂时不宜彻底关闭、搬迁该垃圾站点。
二是为了解决该垃圾收集点敞开式投放,无地漏,从而导致垃圾严重外溢,污水横流问题,决定由普明街道办事处牵头,高新区市政公司密切配合,向区管委会报批将该垃圾收集点以及其他合适点位建设成地埋式垃圾收集点,从根本上治理垃圾收集点脏、乱、差、臭现象,消除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
目前,绵阳高新区普明街道办事处《关于修建四处地埋式垃圾收集点和改建五处垃圾投放点的请示》已经提交高新区管委会报批。